理解幼兒自我意識發展期 讓孩子感受自願分享的快樂

    一般來說,2歲以上的幼兒開始發展自我意識後,會進入物權意識敏感期,經常會對自己的物件產生「這是我的」的概念,常有東西拿上了手不願放開或讓人觸碰的情況發生,這時正是家長應向孩子示範何謂「分享」的最佳時機,給孩子傳達與人分享的快樂滋味。

    整理/編輯部
    專家審校/劉鳳珊(聖雅各福群會樂寧兒童發展中心 項目經理)
    資料來源/ 智養寶「巧虎」教材幼幼版(2-3歲)《父母手冊》

    常有家長發現孩子逐漸長大後,變得不喜愛與人分享,無論食物還是玩具,總之對於自己所擁有的事物都會出現過度保護的情形,別人從孩子手裡拿過物件時,他們總會一手搶回來;有時,甚至連媽媽也不能觸碰他/她的東西。此情此景不禁令家長懊惱為何孩子會變得這樣「自私」?

    進入物權意識敏感期

    其實2歲以上的幼兒正值自我意識發展階段,在這個成長階段的孩子大多會進入「物權意識敏感期」,開始意識物品與自身的關係,並建立起物品的歸屬權或擁有權,尤其著緊自己心愛的玩具、收藏、用品等物件,甚至食物,且口中會經常道出︰「這個是我的、那個也是我的」,難以自願與人分享。導致家長們容易懷疑自己的教養方式出現問題,以為是自己對孩子管教無方,以致孩子成為一個缺乏禮貌的孩子。

    父母必須注意的事項

    1. 避免標籤孩子

    當孩子不願與人分享時,父母切忌以負面字眼例如「自私」、「沒禮貌」等批評和標籤自己的孩子,更不可要求他們「改正」過來,例如強行從孩子手中拿過物件遞給其他孩子。這些舉動不單對孩子的心理發展毫無益處,更加是孩子的壞榜樣。強行在孩子手搶過物件時,就已暗中向孩子傳達了「想分享他人手中的東西時,只要強行搶過來便可以」的負面訊息,除助長了孩子的私心,也無意中教孩子學會強搶別人的東西,未能傳達「分享」的快樂,亦把其意義扭曲。

    2. 避免強迫孩子

    有時孩子不願與人分享他們的物品,特別是某一些他非常珍愛的東西時,家長都務必注意切勿從孩子的手中強行拿去,並嘗試理解他們不能分享背後的原因,可能因為那是爸爸送贈的第一本玩具圖書,或是新買回來還未曾使用過的顏色筆等……種種意想不到的理由,可能就是孩子不願意分享的原因,也有待家長細心觀察,留意孩子特別珍惜的物件是甚麼,並在適當時候才向孩子示範分享。

    3. 接受孩子的分享

    不會使用言語表達內心情緒的孩子,有時候請你吃一口他/她的食物,或把喜歡的玩具給你,都可能是他們表示心情愉快的動作,這時要讓孩子切身感受到與人分享是正面和快樂的,父母便應面帶笑容接受他們的分享,避免拒絕。否則,孩子感受到失望,把這種感覺與分享連繫在一起時,便難以踏出下一步與人分享。

    4. 明白敏感期是短暫的過度期

    0-6歲的孩童在每個成長階段都會踏進「敏感期」,以對身邊的人、事、物進行更深入的認知,達至正常發展。期間,孩子的某些行為可能會使父母感到不解,但是,敏感期往往只是短暫地發生,不完全代表孩子性格本身,並會在短時間之內消失,當敏感期已成過去,父母可彈性地處理育兒生活上的瑣事,避免一直以同一方法教養孩子,造成孩子的壞習慣。

    孩子自願分享有妙方

    1. 製造機會

    香港現時有不少獨生子女,在發展「分享」行為的時候,往往不比有手足的孩子成熟,所以,家長可透過不同的聚會,多帶同孩子外出,認識更多同輩,從中製造機會讓孩子進行分享訓練,同時學習與人相處。

    2. 以鼓勵代替催促

    分享本意是把自己喜愛的事物與他人共享,是一件快樂且美好的事情。當有其他小朋友和自己孩子分享所愛時,不妨詢問自己的孩子有何感受、開心與否,而無需直接語帶催促,強迫孩子完成「分享」的動作,在習慣幾次這樣的提問下,孩子或會意識到與人分享,對方是會感受到快樂時,也會嘗試踏出分享的腳步;把分享的自主權交予孩子,他們會學得更快更好。

    3. 以身作則

    孩子是父母的縮影,家長以身作則,往往是成功教導孩子的最佳方法。帶領孩子作出分享,不妨從自身開始,無論是你的正面情緒,抑或是你的珍藏物品,在生活上習慣與孩子分享各種各樣的細節,也是鼓勵孩子樂於分享的做法之一,向子女傳遞「如果他們嘗試和別人分享,別人也會感到高興」的訊息。

    4. 從閱讀中尋找「分享」的喜悅

    坊間有不少童書都有教導孩子不同的教養行為,父母可為孩子選書一起閱讀,利用書中有關分享的小故事,向孩子述說何謂分享、分享的好處、應如何與人分享、甚麼該分享或不該分享等,讓他們的腦海建立與人分享的基本概念後,再隨之實踐,引導孩子作出正確的分享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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