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避免管教時的衝突,討論和協調工作十分重要。以下是黃超文社工的建議,各位家長和長輩們不妨作為參考。
撰文/編輯部
專家/黃超文
聖雅各福群會灣仔綜合家庭服務中心
中心主任註冊社工
Do’s
- 若果在孩子懂事後(如2-3歲)才交由長輩照顧,要先向他們清楚解釋。「告訴孩子因為自己需要上班,所以暫時請祖父母/外祖父母代為照顧,並不是要遺棄他們,以免產生分離焦慮而出現憤怒、不安和哭鬧情緒。」
- 要在孩子面前確立長輩的地位,讓孩子感受到父母也尊重長輩,一來讓孩子學習尊敬長輩,二來鞏固長輩權威,有助行使管教,並且對長輩作出在心理上的支持。
- 家長必須肩負父母親的責任,工作再忙也要抽時間陪伴孩子,例如下班後回家與子女看書說故事、一起玩遊戲等,否則會降低在子女心中的地位,影響長遠的親子關係。
- 留意長輩的體力和精神狀態,若發現他們未能應付照顧孩子,可考慮使用坊間幼兒中心提供的暫托服務,減輕長輩的負擔。
- 即使雙方的管教方法不一,也要互相體諒和尊重,緊記大原則︰「大家所做的都是以孩子為先」,學習欣賞彼此的優點。
Don’ts
- 孩子要學會尊重長輩,保持應有的禮貌,不能呼喝對方。
- 家長為了孩子而跟長輩出現爭執時,切忌說出如「霸著我的孩子!」、「你不會教小孩」等傷害性的說話。
- 家長不應指責父母的觀念過時或胡亂否定對方管教孩子的做法,反要認同父母對家庭的貢獻,感激他們的幫助,令自己能夠專心工作,維持家庭和諧。
- 家長或長輩更不可在孩子前互數對方的「不是」,有機會令孩子不尊重父母或祖父母/外祖父母,繼而不聽從他們的話,削弱彼此的權威。
- 長輩毋須隱瞞照顧孫子女時出現的問題,反而要坦白提出,尋求解決方法和支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