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寶經常與其他小朋友搶玩具?搶不到就大哭大鬧?幼兒缺乏群體相處的經驗,容易與同儕發生爭執,加上處於自我中心的階段,更不會懂得分享。透過日常事物,引導寶寶大方分享,體會當中的喜悅,也有助入學後更快適應團體生活。
整理/編輯部
專家審校/劉鳳珊經理(聖雅各福群會 樂寧兒童發展中心)
資料來源/ 智養寶「巧虎」教材幼幼版(2-3歲)《父母手冊》
2-3歲幼兒大多給人「霸道」、「小器」的印象,但其實只因幼兒於此階段才開始明白與人相處及溝通的技巧,才會無法顧慮到別人感受。
2-3歲發展特徵
在這時期,幼兒處於「平行遊戲」的階段,各玩各的而沒有任何溝通和互動。加上暫時仍以自我為中心,兒童傾向以自己眼睛所看見的事物、自己的需求和感覺作為出發點,不懂得考慮別人或周圍的狀態。他們的佔有慾特別強,甚至會為阻止屬於自己的事物被奪去而使用打或搶的方式,此階段的幼兒並未建立輪候、合作及分享行為的概念。
5招培養分享行為
灌輸正確概念
幼兒的自我中心容易形成「所有東西也屬於自己」的概念,家長可透過日常生活用品,灌輸正確的想法。例如告訴孩子「手機是媽媽的,寶寶想用的話,可以借給你用五分鐘」,從中明白每件物品可能屬於不同人,並懂得分享的概念。
體驗「輪流玩」
讓孩子體驗排隊、輪流玩玩具,甚至一起玩,從中感受與人分享的樂趣。但幼兒的自制能力有限,家長可替孩子分配輪流玩耍的次序和時間,讓孩子感覺受到公平對待和尊重而樂於配合,也有助適應團體生活。
給予適當空間
當寶寶與同儕發生爭執或出現搶奪行為時,先給予孩子適當的空間,讓他們嘗試自行解決問題,同時鍛鍊與人相處的能力。若寶寶不願意分享手上緊握的玩具,不要強行收回或責罵孩子;但當寶寶激動得扔東西、打人,須明確指出不當的行為,並引導正確的情緒表達方式。
觀察、模仿與實踐
家長日常多作出分享行為,能成為寶寶良好的模仿對象。如果能給予寶寶更多實踐機會,更可事半功倍。透過角色扮演遊戲,進行不同的情境練習,能體會不同人物角色的感受,從中引導孩子學會顧慮別人感受。當寶寶願意分享時,適度的鼓勵和讚美能成為孩子培養分享的推動力。
避免要求過高
若一開始便要求寶寶與別人分享最喜愛或剛買的新玩具,容易令孩子感到生氣、難過,並不再願意配合。建議先避免選擇對孩子有特別意義或感覺的玩具來學習分享,應按照孩子的心理狀況和能力,給予循序漸進的訓練,加上反覆練習,寶寶便能學會及內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