勇敢主張自己的權利 教孩子「主動」保護自己

    社會近日經常發生駭人的意外事件,多區校園附近範圍出現拐子案,孩子也要學懂保護自己。但除了被動保護,還有更多可以做,確保他們的安全。

    撰文/編輯部

    只是「保護自己」而不敢求救

    從小,父母和師長就教導我們要懂得「保護自己」,但這種說法的另一面有可能帶出「出了意外是我的錯,因為我沒有好好保護自己」,導致孩子更不敢求救,而且保護自己本來不應該是孩子或任何受害人的責任。

    認識身體主權

    教導兒童身體接觸界限時,可以先從身體隱私部位的認識開始,並清楚了解他的身體,是屬於他自己的,也就是「只有在我同意的情況下,別人才可以靠近或者觸碰我身體的任一部位」,無論是手、腳還是頭髮。

    孩子也能夠行使「權利」

    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提出,可以用「主張權利」的概念取代。如果任何人有逾越界線的行為,包括侵犯你的身體,孩子可以主張權利,拒絕或求助其他大人或師長。關於任何人的身體接觸,如果感受到不舒服,就可以表達「我不喜歡這樣」,並讓孩子知道每個人之間都有界線,不同人的親近程度是不同的。

    當「身體自主權」被侵犯時,鼓勵孩子不要害怕行使權利。這個主張並不是要孩子把每個人都當成壞人,而是要讓孩子知道他在當下可以怎麼辦,可以找誰求助。如果對方還是不改,要立即採取更強烈的反應。以「主張權利」來取代「保護自己」的說法,更可讓受害人減低羞恥感、不自責、降低創傷程度。